蘇州市相城區(qū)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發(fā)布的《2022年相城區(qū)食品安全監(jiān)督抽檢不合格產(chǎn)品名單(第八期)》,涉及我區(qū)8家單位22批樣品?,F(xiàn)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:
一、湯碗
(一)抽檢基本情況。相城區(qū)黃橋董記小吃店使用的湯碗被檢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(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)項目不符合GB14934-2016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(飲)具》要求。檢驗機構為江蘇國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,抽檢日期為2022年07月24日。
(二)風險控制情況。黃橋街道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收到不合格檢測報告后,于2022年8月5日將不合格報告等材料送達當事人,并開展核查處置工作。
二、碗
(一)抽檢基本情況。相城區(qū)黃橋董記小吃店使用的碗被檢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(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)項目不符合GB14934-2016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(飲)具》要求。檢驗機構為江蘇國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,抽檢日期為2022年07月24日。
(二)風險控制情況。黃橋街道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收到不合格檢測報告后,于2022年8月5日將不合格報告等材料送達當事人,并開展核查處置工作。
三、牛肉湯碗
(一)抽檢基本情況。相城區(qū)黃橋李氏牛肉湯餐飲店使用的牛肉湯碗被檢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(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)項目不符合GB14934-2016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(飲)具》要求。檢驗機構為江蘇國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,抽檢日期為2022年07月21日。
(二)風險控制情況。黃橋街道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收到不合格檢測報告后,于2022年8月5日將不合格報告等材料送達當事人,并開展核查處置工作。
四、盤子(陶瓷)
(一)抽檢基本情況。相城區(qū)黃橋豫鄉(xiāng)緣飯店使用的盤子(陶瓷)被檢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(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)項目不符合GB14934-2016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(飲)具》要求。檢驗機構為江蘇國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,抽檢日期為2022年07月21日。
(二)風險控制情況。黃橋街道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收到不合格檢測報告后,于2022年8月5日將不合格報告等材料送達當事人,并開展核查處置工作。
五、米飯碗
(一)抽檢基本情況。蘇州市相城區(qū)太平人民公社加盟店使用的米飯碗被檢出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14934-2016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(飲)具》要求。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江蘇有限公司,抽檢日期為2022年7月21日。
(二)風險控制情況。太平街道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報告后,及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。于2022年8月23日將不合格報告送達當事人。
六、骨碟
(一)抽檢基本情況。蘇州市相城區(qū)太平人民公社加盟店使用的骨碟被檢出大腸菌群、陰離子合成洗滌劑(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)兩項目不符合GB14934-2016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(飲)具》要求。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江蘇有限公司,抽檢日期為2022年7月21日。
(二)風險控制情況。太平街道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報告后,及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。于2022年8月23日將不合格報告送達當事人。
七、茶杯
(一)抽檢基本情況。蘇州市相城區(qū)太平人民公社加盟店使用的茶杯被檢出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14934-2016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(飲)具》要求。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江蘇有限公司,抽檢日期為2022年7月21日。
(二)風險控制情況。太平街道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報告后,及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。于2022年8月23日將不合格報告送達當事人。
八、涼菜碗
(一)抽檢基本情況。蘇州市相城區(qū)太平人民公社加盟店使用的涼菜碗被檢出大腸菌群、陰離子合成洗滌劑(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)兩項目不符合GB14934-2016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(飲)具》要求。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江蘇有限公司,抽檢日期為2022年7月21日。
(二)風險控制情況。太平街道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報告后,及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。于2022年8月23日將不合格報告送達當事人。
九、熱菜碗
(一)抽檢基本情況。蘇州市相城區(qū)太平人民公社加盟店使用的熱菜碗被檢出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14934-2016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(飲)具》要求。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江蘇有限公司,抽檢日期為2022年7月21日。
(二)風險控制情況。太平街道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報告后,及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。于2022年8月23日將不合格報告送達當事人。
十、湯碗
(一)抽檢基本情況。蘇州市相城區(qū)太平人民公社加盟店使用的湯碗被檢出大腸菌群、陰離子合成洗滌劑(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)兩項目不符合GB14934-2016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(飲)具》要求。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江蘇有限公司,抽檢日期為2022年7月21日。
(二)風險控制情況。太平街道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報告后,及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。于2022年8月23日將不合格報告送達當事人。
十一、素菜長盤
(一)抽檢基本情況。相城區(qū)太平今一軒火鍋店使用的素菜長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(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)項目不符合GB14934-2016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(飲)具》要求。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江蘇有限公司,抽檢日期為2022年7月21日。
(二)風險控制情況。太平街道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報告后,及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。于2022年8月12日將不合格報告送達當事人。
十二、素菜方盤
(一)抽檢基本情況。相城區(qū)太平今一軒火鍋店使用的素菜方盤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14934-2016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(飲)具》要求。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江蘇有限公司,抽檢日期為2022年7月21日。
(二)風險控制情況。太平街道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報告后,及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。于2022年8月12日將不合格報告送達當事人。
十三、蘸料碟子
(一)抽檢基本情況。相城區(qū)太平今一軒火鍋店使用的蘸料碟子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14934-2016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(飲)具》要求。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江蘇有限公司,抽檢日期為2022年7月21日。
(二)風險控制情況。太平街道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報告后,及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。于2022年8月12日將不合格報告送達當事人。
十四、碗
(一)抽檢基本情況。相城區(qū)元和柳石居螺螄粉店使用的碗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14934-2016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(飲)具》要求。檢驗機構為蘇州市產(chǎn)品質(zhì)量監(jiān)督檢驗院,抽檢日期為2022年8月3日。
(二)風險控制情況。元和街道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報告后,于2022年8月12日將不合格報告送達當事人,及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。當事人對檢驗結果未提出異議。
十五、木勺
(一)抽檢基本情況。相城區(qū)元和柳石居螺螄粉店使用的木勺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14934-2016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(飲)具》要求。檢驗機構為蘇州市產(chǎn)品質(zhì)量監(jiān)督檢驗院,抽檢日期為2022年8月3日。
(二)風險控制情況。元和街道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報告后,于2022年8月12日將不合格報告送達當事人,及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。當事人對檢驗結果未提出異議。
十六、勺子
(一)抽檢基本情況。相城區(qū)元和柳石居螺螄粉店使用的勺子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14934-2016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(飲)具》要求。檢驗機構為蘇州市產(chǎn)品質(zhì)量監(jiān)督檢驗院,抽檢日期為2022年8月3日。
(二)風險控制情況。元和街道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報告后,于2022年8月12日將不合格報告送達當事人,及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。當事人對檢驗結果未提出異議。
十七、湯碗
(一)抽檢基本情況。蘇州極致時來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湯碗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14934-2016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(飲)具》要求。檢驗機構為蘇州市產(chǎn)品質(zhì)量監(jiān)督檢驗院,抽檢日期為2022年8月3日。
(二)風險控制情況。元和街道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報告后,于2022年8月17日將不合格報告送達當事人,及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。當事人對檢驗結果未提出異議。
十八、勺子
(一)抽檢基本情況。蘇州極致時來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勺子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14934-2016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(飲)具》要求。檢驗機構為蘇州市產(chǎn)品質(zhì)量監(jiān)督檢驗院,抽檢日期為2022年8月3日。
(二)風險控制情況。元和街道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報告后,于2022年8月17日將不合格報告送達當事人,及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。當事人對檢驗結果未提出異議。
十九、魚盤
(一)抽檢基本情況。蘇州極致時來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魚盤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14934-2016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(飲)具》要求。檢驗機構為蘇州市產(chǎn)品質(zhì)量監(jiān)督檢驗院,抽檢日期為2022年8月3日。
(二)風險控制情況。元和街道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報告后,于2022年8月17日將不合格報告送達當事人,及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。當事人對檢驗結果未提出異議。
二十、筷子
(一)抽檢基本情況。相城區(qū)元和文合小吃店使用的筷子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14934-2016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(飲)具》要求。檢驗機構為蘇州市產(chǎn)品質(zhì)量監(jiān)督檢驗院,抽檢日期為2022年8月3日。
(二)風險控制情況。元和街道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報告后,于2022年8月15日將不合格報告送達當事人,及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。當事人對檢驗結果未提出異議。
二十一、碗
(一)抽檢基本情況。相城區(qū)元和文合小吃店使用的碗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14934-2016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(飲)具》要求。檢驗機構為蘇州市產(chǎn)品質(zhì)量監(jiān)督檢驗院,抽檢日期為2022年8月3日。
(二)風險控制情況。元和街道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報告后,于2022年8月15日將不合格報告送達當事人,及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。當事人對檢驗結果未提出異議。
二十二、杯子
(一)抽檢基本情況。相城區(qū)元和文合小吃店使用的杯子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14934-2016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(飲)具》要求。檢驗機構為蘇州市產(chǎn)品質(zhì)量監(jiān)督檢驗院,抽檢日期為2022年8月3日。
(二)風險控制情況。元和街道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報告后,于2022年8月15日將不合格報告送達當事人,及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。當事人對檢驗結果未提出異議。
蘇州市相城區(qū)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
2022年10月